构筑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的基本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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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冰.构筑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的基本框架[J].河北法学,2001,19(5):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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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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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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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诉讼领域法制化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司法鉴定领域的无序状态,严重 降低了我国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通过鉴定立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司法 鉴定制度,是我国诉讼领域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分析我国司法鉴定 立法现状,从司法鉴定的原则、机构、人员、范围、标准及程序等方面构筑司法鉴定立法 的基本框架,并对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的模式和规格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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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立法现状 鉴定权力 立法模式 |
文章编号: | 1002-3933(2001)05-0059-04 |
修稿时间: | 2001年4月10日 |
Basic Structure of the Judicial Expertise Legis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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