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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
引用本文:李鸿斌.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J].人民公安,1996(16).
作者姓名:李鸿斌
摘    要:刑事传唤时间能否与留置时间相加使用李鸿斌即将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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