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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的“君子协定”
引用本文:杨树森.害人的“君子协定”[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4(9).
作者姓名:杨树森
摘    要:张邻居向李邻居借把菜刀,用过以后要还;如损坏了或遗失了要赔偿。借的时候彼此心照不宣,无须形成契约文字。这便是‘君子协定’。但是,它用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在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中却不行。否则,就有可能吃大亏。周赧王二年(公元前三一三年),秦国想征伐齐国,顾虑齐楚有盟,便派张仪使楚。张仪对楚王说:‘大王如果能听从我的建议,与齐国废除盟约,断绝邦交,秦国可以向楚国献上商於地方六百里土地,让秦国的美女做侍奉您的妾婢。秦楚两国互通婚姻,永结盟好。’楚王很高兴,便把国相的大印授予张仪,并重重地给予赏赐。随后下令与齐国断绝邦交,派一将军同张仪回秦国接收土地。回国后,张仪假装从车上跌下负伤,三个月不上朝。楚王听说后自忖:大概是他觉得我们与齐国断交不够吗?于是,又派勇士宋遗借了宋国的符节,到齐国去辱骂齐王。齐王大怒,立即降低身份去讨好秦国。于是秦齐和好。至此,张仪才上朝亮相。见了楚国使者,故作惊讶:‘你怎么还不去接收割地?从某处到某处,有六里地方呢!’从六百里到六里,整整缩小了一百倍。楚使瞠目结舌,进行反驳。张仪冷笑一声:‘当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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