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10年悬案谈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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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台商老朋友.从一起10年悬案谈仲裁[J].两岸关系,2004(7):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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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台商老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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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商老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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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始末 1992年台商王某与大陆某煤矿(简称煤矿)合资筹建一家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煤矿以现金出资7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台商以现金出资63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合同还约定,双方均采取分期进资方式出资,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按出资比例首期进资,煤矿为27.5万美元,台商为22.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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