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上法益间接损害的民法救济:保护与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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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俊驹,白飞鹏.对财产上法益间接损害的民法救济:保护与限制[J].法学评论,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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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俊驹 白飞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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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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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产上法益的间接损害 ,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财产上法益的损害 ,而这种行为与损害之间只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对于无合同关系的当事人财产上法益的损害 ,民法通过间接受害人向加害人请求赔偿财产价值损失的途径加以保护。而对于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间财产上法益的间接损害 ,民法则通过受害人向不完全给付的加害人请求赔偿维持利益损失的途径加以保护。在保护的同时 ,民法还运用法律技术手段对这种损害赔偿进行限制 ,以实现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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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上 法益 间接损害 民法 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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