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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关于建立国家机关工作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
引用本文:袁曙宏.列宁关于建立国家机关工作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J].科学社会主义,1984(3).
作者姓名:袁曙宏
摘    要: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就非常重视国家机关的建设问题。他在论述苏维埃国家机关工作时曾经谈到,苏维埃政权并不是神丹妙药,它不可能一下子就医治好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有毛病,比如愚昧无知、资本主义的遗毒等等。而要尽快消除这些病根,实现新型国家机关工作的革命化,就必须不断加强苏维埃国家机关的建设。针对这个重大问题,列宁曾特別强调指出:“如果不进行有系统的和顽强的斗争来改善国家机关,那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的基础还没有建成以前灭亡。”(《列宁全集》第32卷第311页)正因为改善国家机关是如此重要,所以对它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就成了列宁晚年的重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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