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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与闽北“林改”
引用本文:陈瑞荣.政协委员与闽北“林改”[J].政协天地,2009(1):36-37.
作者姓名:陈瑞荣
摘    要:去年以来,全国掀起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是继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轮调整生产资制的、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革命”。2003年1月18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南平率先启动。这项被称为新中国“第二次土改”的林权改革所创造出的福建模式,得以在全国推广。

关 键 词:政协委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闽北  中国农村  “革命”  林权改革  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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