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与闽北“林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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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瑞荣.政协委员与闽北“林改”[J].政协天地,2009(1):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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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瑞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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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以来,全国掀起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是继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轮调整生产资制的、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革命”。2003年1月18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南平率先启动。这项被称为新中国“第二次土改”的林权改革所创造出的福建模式,得以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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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协委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闽北 中国农村 “革命” 林权改革 新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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