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社会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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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永.论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社会治安[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6):103-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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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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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南京,2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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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治安是一种既包含纯公共产品又包含准公共产品的混合型公共产品。运用公共产品理论,有助于深入把握社会治安的真实状况与运行规律。为实现社会治安产品供给的高效率,可以灵活采取政府、社会、市场多种主体相互合作、共同参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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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治安 公共产品 准公共产品 |
文章编号: | 1672-2140(2007)06-01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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