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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引用本文:
郑耀汉.论商标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J].人民司法,1991(4).
作者姓名:
郑耀汉
作者单位:
浙江省丽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
商标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形式 商标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非法人联合体、个人合伙等)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规定,共同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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