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丘人民法院全方位构建“大调解”格局 |
| |
引用本文: | 田立会,程增亮,孙培群,王学柳.山东安丘人民法院全方位构建“大调解”格局[J].民主与法制,2013(33):F0002-F0002. |
| |
作者姓名: | 田立会 程增亮 孙培群 王学柳 |
| |
作者单位: | 《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
| |
摘 要: | 近年来,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出发,认真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积极构筑“大调解”格局,加大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力度,调解结案率达80%以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
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大调解 山东省 社会矛盾 社会和谐 解决纠纷 调解方式 安丘市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