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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丘人民法院全方位构建“大调解”格局
引用本文:田立会,程增亮,孙培群,王学柳.山东安丘人民法院全方位构建“大调解”格局[J].民主与法制,2013(33):F0002-F0002.
作者姓名:田立会  程增亮  孙培群  王学柳
作者单位:《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摘    要:近年来,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出发,认真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积极构筑“大调解”格局,加大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力度,调解结案率达80%以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大调解  山东省  社会矛盾  社会和谐  解决纠纷  调解方式  安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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