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问题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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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靳扬,杨明慧,方文坤.论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问题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6(5):3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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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靳扬 杨明慧 方文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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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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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作为我国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审委会的存废之争在我国已经持续了近30年。我国现行的审委会的成员构成非专业化,所受理的案件泛化,讨论案件的程序简单化,做出决议所遵循的原则行政化,因而影响了审委会的社会形象。我们应当推动实现审委会委员的专业化,受理案件的特殊化,讨论程序的法律化,组织原则的民主化,不断完善审委会的工作机制,提升审委会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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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委会 问题 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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