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为了实现全面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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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灿勇,方娟,吴婷婷,项前.扶贫开发:为了实现全面小康[J].公民导刊,2004(1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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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灿勇 方娟 吴婷婷 项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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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公民导刊》记者 [2]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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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9月27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市政府扶贫工作报告,通过组织代表检查和视察等方式,督促政府搞好扶贫工作,确保如期新阶段开发目标。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要目标是:至2010年,将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内;基本实现张张通客车,80%的行政村通公路;基本解决165万人饮水困难问题,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覆盖率;实现村村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完成“普九”任务;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60%达到一级医院标准,30%的村有卫生室,基本控制地方病;贫困地区70%的乡镇农村技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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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扶贫开发工作 重庆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经济增长率 农业产业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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