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德治的实质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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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喜英,张若甲.中国传统德治的实质及其启示[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4):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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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喜英 张若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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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医科大学社科部,河北,石家庄,050017 2.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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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的治国理念以等级制度为基础 ,德治的实质是“辅之于法的人治”。虽然在治理国家的实践中 ,儒家青睐德治 ,法家崇尚法治 ,但在中国历代统治者的政治实践中 ,往往是“阳儒阴法” ,儒法互补的。法治经过现代转换 ,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社会主义的“德治”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民主关系为基础 ,具有不同于以往的全新含义。要从根本上杜绝“人治” ,就必须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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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传统德治 人治 法治 德法共治 |
文章编号: | 1008-5912(2001)04-0008-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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