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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待遇的通知
摘    要:二○一二年六月二日宁政办发2012]7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的老军工(以下简称"老军工"),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以下简称"老知青")以及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部分精减老职工和保养人员(以下简称"老职工")有关待遇进行调

关 键 词:五十年代  六十年代  行调整  通知  补助费  保养  补贴标准  社会保障待遇  生活困难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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