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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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18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着力改革创新,加大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扩大融资总量,增强对民营经济的资金支持(一)引导银行加强对民营经济信贷融资支持。推动银行开展针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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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金融 民营经济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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