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及组成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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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伟.立法机关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及组成比较研究[J].人大研究,19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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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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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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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委员会产生的方式,是指组成委员会的成员的产生方式。各国立法机关委员会产生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选举产生。这是指委员会的成员由议会选举组成。大多数国家立法机关委员会成员都是选举产生的。如丹麦《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议会须按比例代表原则从议员中推选各委员会委员和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罗马尼亚《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大国民议会在代表中选举多个常设委员会。”缅甸《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议会应从人民议会代表中选举组成人民议会的各种事务委员会,如经济、财政、社会、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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