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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
引用本文:陈一筠.性爱[J].Women of China(中文海外版),2001(6).
作者姓名:陈一筠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 研究员
摘    要:谁为爱情作证? “爱情”的存亡,在婚姻法中该怎样判断,这的确是一大难点。 当代男女对婚姻的期待更多的是夫妻感情。男女双方以感情为结婚的基础,又以“感情破裂”为离婚的理由,“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这句恩格斯的名言,被广为引用,这些都表明,时代进步了,婚姻观念确实在经历着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在婚姻法修改中,人们争论得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便是所谓“第三者”、“婚外情”问题。一些当初因“爱情”而结合的夫妻,其中一方后来又与另一异性产生了新的“爱情”,于是就单方宣布前一次爱情“破裂”,好以第二次爱情取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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