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性居住权在我国的民法实现途径——面向土地的"公产"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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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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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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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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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居住权制度在我国民事(物权)立法过程中最终被废黜,既反映了传统民法中的,微观意义上的居住权制度本身存当代中国社会意义的欠缺,又反映出我国物权法完全排斥居住权观念的极端性.尤其在物权法宣誓了"公有制"的基本原则之后,创造性地发展罗马法以来的居住权,就成为当代中国物权法参与营造和谐社会的,当仁不让的制度功能.其体现即是以宪法之维中的居住权观念,统帅物权制度,面向土地的"公产"取向,以公众居住利益实现为基础进行地权制度的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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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住权 微观 宏观 物权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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