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法人充当保证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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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有雄.全民所有制法人充当保证人质疑[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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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有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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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换都要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因此,合同法律关系已成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促进我国经济腾飞起着重要作用。就我国目前来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以后,一般是能够自觉地履行的。但是,也出现了不少当事人不愿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的情况。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合同的履行,我国民法设立了担保制度,而担保方法之一就是保证。保证是第三人对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所作的担保。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被保证履行债务的一方叫被保证人。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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