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起交通肇事案谈婚内债务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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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振宇.由一起交通肇事案谈婚内债务赔偿[J].经济与法,2003(7):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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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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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了将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约定财产制、特有财产制相结合的做法,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两种财产形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清偿是司法实践一个常见而重要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婚姻法》第41条确立的原则是,夫妻双方所负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男女一方所负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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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案 婚内债务赔偿 《婚姻法》 夫妻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 特有财产制 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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