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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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美琳.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5(7):25-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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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美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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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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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以大篇幅聚焦宪法,强调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特别提到应"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当下中国,备案审查制度被视为宪法监督的重要环节,将是今后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监督宪法实施的工作重心。因此,归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思考及探讨其完善方式是有必要的,这对推进宪法监督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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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完善 宪法监督 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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