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制度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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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劳琳琳.《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制度之比较[J].湖北社会科学,2003(4):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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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劳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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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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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出台,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法》“三足鼎立”的局面,为我国的经济实践提供了一整套统一的规则。它一方面吸收、借鉴了国际公约和两大法系合同法上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又结合我国实际对某些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我们对外交往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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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情事变更 不当影响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3)04-006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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