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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引用本文:张利平.论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J].新视野,2005(2):35-37.
作者姓名:张利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社会保障是为了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一定的生活水平并尽可能提高其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政府的制度行为。其责任主体有政府、企业、个人,但最终责任主体是政府。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得到了国民的全力拥护,关键看政府在这一制度行为中是否负起了应有的责任。本文就政府在社会保障中负有重要责任的原因及内容做出论证。

关 键 词:社会保障  政府  责任
文章编号:1006-0138(2005)02-00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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