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妥适性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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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新强,黄芬.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妥适性之我见[J].广东法学,2010(3):7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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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新强 黄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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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2]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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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争论焦点之一集中在物权请求权(或绝对权请求权)是否应当与侵权责任分离。一方面,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一项效力,从义务人的角度看,它并非仅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因而物权请求权具有独立的必要,另一方面,为了给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法益提供防御性保护及多元化救济,诸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防御性责任应当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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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损害赔偿 物权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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