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09年3月卫生法制要事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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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键词:卫生监督,卫生部关于《在黄花菜加工中添加硫酸镁问题的批复》
近期,卫生部针对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在黄花菜加工中添加硫酸镁有关问题的请示》(湘卫报2008]34号)批复如下:《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硫酸镁列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符合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的硫酸镁,可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但应在制成最后产品之前除去助剂成份。硫酸镁使用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在达到预期效果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相关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确保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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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生法制 食品生产加工 食品添加剂 产品安全 硫酸镁 卫生监督 卫生标准 省卫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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