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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009年3月卫生法制要事回顾
摘    要:关键词:卫生监督,卫生部关于《在黄花菜加工中添加硫酸镁问题的批复》 近期,卫生部针对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在黄花菜加工中添加硫酸镁有关问题的请示》(湘卫报2008]34号)批复如下:《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硫酸镁列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符合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的硫酸镁,可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但应在制成最后产品之前除去助剂成份。硫酸镁使用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在达到预期效果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相关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确保产品安全。

关 键 词:卫生法制  食品生产加工  食品添加剂  产品安全  硫酸镁  卫生监督  卫生标准  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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