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生命之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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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平,宋红勤.守护绿色生命之源[J].中国人大,2012(3):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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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平 宋红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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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是生命之源,加强水环境保护是关系千秋万代的大事。2012年2月1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福建省河流众多,河网密度大、面积广,流域自成体系。《条例》针对福建流域水环境的现状和特点,改变以往只对单一流域进行立法保护的模式,制定了全国第一部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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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绿色生命 水环境保护 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福建省 保护条例 《条例》 立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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