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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除的溯及力
引用本文:贾少华,陈小江.论合同解除的溯及力[J].法制与社会,2008(31).
作者姓名:贾少华  陈小江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摘    要:合同解除的溯及力是合同解除效力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对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即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这三种观点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都不够全面。事实上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对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条创设了一种选择权,即当合同主体的解除权从期待状态变为既得状态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主体可以对合同解除的后果进行选择,而解除权人选择内容的不同决定了合同解除的溯及力的有无。

关 键 词:溯及力  选择权  选择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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