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危机与经济法价值的回归——政府行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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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雪贞.论金融危机与经济法价值的回归——政府行为视角[J].行政与法,2012(12):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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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雪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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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西安71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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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法最核心的价值就是公平,即通过立法赋予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利,以实现市场交易公平。金融危机实质是信用危机,本轮经济危机直接原因是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的脱离,而法律对金融创新缺乏规范是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脱离的直接诱因。为此,政府需要重新审视自身行为,在金融创新过程中通过立法明确规范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的关系,发现导致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并用经济法的简单价值引导市场处理自身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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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危机 经济法 实体经济 金融资本 政府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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