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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民政局推行“双向信访责任追究制“
引用本文:朱军,严前贵,张继柏.泗阳县民政局推行“双向信访责任追究制“[J].中国民政,2003(6):52.
作者姓名:朱军  严前贵  张继柏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阳县民政局
摘    要:近年来,江苏省泗阳县民政局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加强民政信访工作,推行"双向信访责任制",即信访接待人员向信访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信访问题的调查及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在此期间不能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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