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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听证当事人
引用本文:刘飞宇.论听证当事人[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2(3).
作者姓名:刘飞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听证当事人的界定 有的学者认为,听证当事人是指与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主动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并参与听证程序全过程的人.听证当事人仅指被事先告知将受到行政机关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有权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听证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管理的相对人.(1)有的学者则认为,听证当事人是指拟受到适用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并提出听证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充当听证程序中的当事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拟受到适用于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即属于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二是向行政机关明确提出了举行听证的要求并为听证组织机关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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