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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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加强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部制定了《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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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资金管理 专项补助资金 公路管理局 车辆购置税 交通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抢修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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