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制度在构建和谐主义诉讼模式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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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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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阶段,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分化调整,各种思想观念相互冲撞、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各类案件高发,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逐步增多,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诉讼案件的方式进入人民法院。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司法需求与现行诉讼模式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都对人民法院的诉讼模式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2007年1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和谐诉讼模式"这一全新概念。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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