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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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丛菲,成澎.浅谈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J].法制与社会,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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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丛菲 成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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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2.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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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知识产权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协调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时,一方面,知识产权法要对其所确认的独占权进行自我限制,另一方面,反垄断法也要对行使知识产权所产生的限制竞争的后果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容,最终达到一种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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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反垄断法 利益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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