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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湖南封建租佃制的发展
引用本文:黄启昌.宋代湖南封建租佃制的发展[J].求索,1992(1).
作者姓名:黄启昌
摘    要:宋代三百年,在“不立田制”政策的推动下,大地主土地所有制趋于成熟,封建的租佃关系普遍发展。这在封建经济发达的两浙地区最为明显,也最为充分。这些地区封建租佃关系已代替庄园农奴制而居于主导地位,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湖南以潭州为中心,包括洞庭湖区的岳、鼎以及衡州等地,封建的租佃关系也有较大发展,其他地区则比较复杂,如湘西地区、湘南部分地区,有的已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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