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向国际海洋法仲裁庭提出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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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杰,邹立刚.菲律宾向国际海洋法仲裁庭提出的诉求[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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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杰 邹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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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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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组文章是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规划项目“我国南海海洋权益维护研究”阶段性成果(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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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年初,菲律宾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启动了诉中国南海争端案。菲律宾向中国发出的《通知和权利主张》第五部分“救济诉求”即第41段以下共分13个自然段,共请求仲裁庭就13项诉求作出裁决,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中国南海传统断续线无效的诉求;中国无权或越权管控南海8个岛礁的诉求;建立在上述两类诉求基础之上的菲律宾的权利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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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菲律宾诉中国 南海争端 救济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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