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知,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湖南省岳阳市出台了“无为问责办法”,立刻在全市产生了强烈反响。《办法》明确规定:“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并从应作为而不作为、作为不到位、作为效果不好三个层面对“无为”进行了界定。同时作出了追究“无为责任”的13项规定。可见,在新一轮“问责风暴”中,出现了从追究“有过”干部向追究“无为”干部深化的新趋势,这意味着,除了“出问题”的干部要继续受到追究外,那些无所作为的“庸官”,也将面临着被罢免的危险,难享太平了。“有权必有责”是现代科学行政的基本特征。干部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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