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积极创新社会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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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海生,章斐龙.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积极创新社会体制[J].观察与思考,2013(1):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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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海生 章斐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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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人民政府 杭州 31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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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对于进一步培育社会组织、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格局,指明了路径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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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组织 社会体制 培育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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