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的自治与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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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玉.行业协会的自治与转型[J].瞭望,20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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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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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政邮管理干部学院 教授、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总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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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目前试行的基层自治的三个领域——农村的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和行业自治中,行业自治是社会低成本、平稳运行的保障,能有效避免产生大的社会动荡。行业协会作为非政府性质的自治组织,是公民社会的基础性力量,是国家实行行业自治的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径,行业协会已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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