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扎实推动福建文化强省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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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碧云.保护海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扎实推动福建文化强省建设[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3):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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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碧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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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福州,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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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连续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首次将文化遗产界定为由物质文化遗产(即通常所说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即通常所说的民族民间文化)组成,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并就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着力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精辟阐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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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强省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 海西 福建 民族民间文化 文化遗产日 |
文章编号: | 1008-8563(2007)03-0062-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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