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以ChatGPT为视角
引用本文:程乐.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以ChatGPT为视角[J].政法论丛,2023(4):69-80.
作者姓名:程乐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建立健全我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研究”(20ZDA06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落地与大规模应用,改变了人类与人工智能的传统交互模式,对社会生产方式产生了重大变革。国际国内都出现了对人工智能主体地位及法律规制等方面的学术探讨,以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伦理道德、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数据保护、市场垄断、网络犯罪和数据安全等一系列风险。在现阶段,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应坚持安全与发展相平衡的理念,在以人为本的原则统领下设计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推动构建以通用人工智能立法为基础,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专门性管理办法为补充,以既有法律规范为根本的系统性人工智能法律规范体系。

关 键 词:人工智能  ChatGPT  法律规制  伦理原则  算法  数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