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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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世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公证,2012(7):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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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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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西宁市恒源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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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借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依照约定的金额、期限、利率等。进行货币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上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它是自然人之间因借款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由于民间借贷手续简便,且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管理,具有盲目性、不规范性和不确定性,对放贷人的资金产生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资金安全,放贷人普遍选择了公证的方式。但由于我国目前在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滞后.使公证机构在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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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借贷 合同公证 民事法律行为 债权债务关系 有价证券 法律法规 资金安全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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