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姐”发套是否意味着法律乱套:不必大惊小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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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尚水石.给“小姐”发套是否意味着法律乱套:不必大惊小怪[J].人民公安,2006(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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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尚水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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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持词: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近日组织一些“小姐”接受了一次预防艾滋病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特殊教育,参加人员获赠精美礼品.更被免费发放了两大箱安全套。之前。在重庆市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启动会上,疾控中心的专家介绍.为落实100%安全套使用项目.他们已成立了20余人的督导小组。除定期走访、抽查外.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察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这两则消息经报道后.立刻引来一片哗然.不少人还提出质疑: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推进“性产业合法化”之嫌疑?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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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姐” 艾滋病预防 法律 意味 督导人员 安全套 媒体报道 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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