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或尊重:对法律信仰的反思——由《法律与宗教》引出 |
| |
引用本文: | 曹慧婷.信仰或尊重:对法律信仰的反思——由《法律与宗教》引出[J].法制与社会,2014(25). |
| |
作者姓名: | 曹慧婷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 |
摘 要: | 伯尔曼在其著作《法律与宗教》中提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的命题。其所称对"法律"的信仰乃是广义上"法"的信仰,而绝非仅限于某种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作为调整社会的工具,不能被冠以信仰之名。中国没有传统宗教信仰,法律在发展过程中被视为统治者的工具,象征严肃和权威,与信仰无关。且中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与伯尔曼所提西方遭遇整体性危机的时代背景相距甚远,其问题在于社会对法律缺乏尊重。当务之急应是建立起良好的法律权威,做到尊重方可谈论信仰。
|
关 键 词: | 伯尔曼 法律 宗教 信仰 尊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