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理原则之适用——关于“一事”的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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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骏.一事不再理原则之适用——关于“一事”的判断标准[J].法制与社会,20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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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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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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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领域中一项基本原则,但在目前中国仍处于立法缺位的状态,这导致在审判实务中对其适用的标准并不统一。本文将从一事不再理的价值取向着手,比较论述学术界及审判实务界对该原则的不同适用标准,探究其实然与应然之差异,并就建构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制度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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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事不再理 “两同”论 “三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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