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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证遗嘱
引用本文:刘秀清,张梅.浅议公证遗嘱[J].法制与社会,2014(25).
作者姓名:刘秀清  张梅
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法学院;
摘    要:从公证遗嘱的概念与特征入手、分析了我国公证遗嘱的现行法律规定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要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完善公证遗嘱被撤销、变更的规定,明确规定公证遗嘱中的见证人制度,不对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等几项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公证遗嘱相关制度的完善尽绵薄之力。

关 键 词:公证遗嘱  优先效力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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