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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将有法可依
引用本文:本刊评论员.消防工作将有法可依[J].新疆人大(汉文),1995(8).
作者姓名:本刊评论员
摘    要:新疆克拉玛依的"12.8"火灾,曾轰动全国。之后,乌鲁木齐等地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大大小小的火灾。无情的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这火灾频繁的时刻,人们盼望将消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依法消防。今年7月,自治区八届人大第1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使我区消防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消防工作将有法可依。我区第一部消防条例共5章52条,条例对消防的管理与监督,火灾的预防与补救,奖励与处罚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装饰、装修)的防火设计以及生产、维修、经营消防产品和防火建筑材料提出了监督方面的要求。条例还对模范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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