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三种”新闻媒介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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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明东.试论“三种”新闻媒介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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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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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犍力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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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的社会主义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是反映人类活动特征及其发展变化情况的各种消息、情报、资料等的统称。信息的传播离不开载体,(包括语言、文字、电磁波等)。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以下简称“三种”新闻媒介)则是信息载体的重要形式。如何运用“三种”新闻媒介于侦查破案,以改善犯罪信息的传递方式,从而更有力地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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