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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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茆新林.对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几点思考[J].现代法学,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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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茆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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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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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于错案概念和范围。错案的概念和范围,目前,对此理解不一.亦未有权威性的定论。某省高院《关于追究错案责任的规定》中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错案.是指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致使案件的主要事实失实,是非责任颠倒,定性明显不当,作出错误裁判,并且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了的案件。有的学者认为:错案是指由于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的错误,而导致裁判有明显错误的案件。它包括已结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案件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或二审案件(见最高法院监察室张绳祖《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人民法院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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