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检察官客观义务和当事人化之关系
引用本文:林国强.检察官客观义务和当事人化之关系[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5(2):17-21.
作者姓名:林国强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河南,洛阳,471003
摘    要:客观义务是各国对检察官的基本要求,检察官当事人化也是当下刑事诉讼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不矛盾的。在实现检察官当事人化的同时强调其客观义务可以避免检察官因过分当事人化而沦为打击犯罪的工具。在检察官恪守客观义务的同时实现其当事人化可以更好地使控辩双方趋向实质平等,从而达到实体真实和程序正义的最佳结合。

关 键 词:检察官客观义务  检察官当事人化  控辩平等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