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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引用本文:哇有忠.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J].青海检察,2000(3):33-34.
作者姓名:哇有忠
作者单位:青海海西
摘    要:现行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此可见,宣告缓刑必须有两个条件:一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必须是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关 键 词:司法实践  缓刑制度  犯罪分子  有期徒刑  悔罪表现  拘役  判处  社会  危害  适用  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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